救鬧事少年同伴襲警‧無知者逢聖誕倒數鬧事‧“法外開恩”助長氣焰?
Created 12/27/2009 - 15:00

(檳城)無知青少年每逢倒數聖誕佳節必惹是生非。

警方寬容勸告無效,只有逮捕“害群之馬”才能“殺雞儆猴”,穩住混亂的場面。

檳州新關仔角是每年倒數聖誕的好去處,無奈每次活動進入子夜12時的高潮時刻,人潮處總會出現一群群無知少年(多數有染發和服裝出位)借機惹是生非,嚴重者更會趁自己“人多勢眾”,製造混亂挑戰在場駐守的警員或執法員。

在今年的平安夜,一批少年也因為欲“解救”鬧事被捕的一名同黨,竟然在眾目睽睽之下以頭盔攻擊警衛團團員。

據觀察,愛鬧事的青少年總是把警方和家長的勸告當成耳邊風。

雖然他們對警員頗為顧忌,但有時也很囂張,甚至可以在警員面前恐嚇其他公眾和在場記者不可拍照。

鬧事時“一呼百應”
被捕後遮遮掩掩

無知青少年常常在人多和場面混亂時情緒高漲失去理智,鬧事時“一呼百應”。不過,只要警員捉人,被捕者會頓時失去“氣焰”,遮遮掩掩不敢以面目示人。他們的同黨和其他鬧事者則做鳥獸散。

警方在佳節期間多數會“法外開恩”,非要等到“逼不得已”時才會“出手”。這或許就是無知少年越來越膽大妄為的原因之一。



新關仔角倒數聖誕的青少年鬧事記錄

2007年:

數百名青少年狂歡後包圍警車和“落單”的巡警,以人造雪花噴霧劑空罐、紙團、石頭和塑膠椅等丟向警車,擊破警車玻璃鏡。大批警員聞訊到場,扣留15名鬧事少年。

2008年:

數百名青少年濫用噴霧劑“攻擊”公眾,搖晃和破壞經過車輛,嚇壞許多司機和乘客。

警方最終扣留數名鬧事青年了事。

注:在上述案例,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多項條文如:148(暴動中持有危險武器)、160(當眾滋事)、323(致傷)和刑事破壞等提控被捕者。


Source URL (retrieved on 02/13/2012 - 09:37): http://mykampung.sinchew.com.my/node/881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