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檳城)在大馬,人體器官買賣不違法!
大馬的刑事法典、1974年人體組織法令,都沒有闡明人體器官交易是非法的。
這意味大馬人可通過合法途徑,買或賣器官。當然,《大北馬》並非鼓勵器官買賣活動,而且要說明我國尚未像鄰國,制定法令管制涉及人體器官的交易。
慕德利:取走人體器官的
只要死者或家屬同意
檳州律師公會主席慕德利受詢時說,至今大馬還沒有任何法令或刑事法典,阻止人民買賣器官。換句話說,買賣的雙方不會面對法律訴訟。
他在翻查了刑事法典與1974年人體組織法令,表示皆沒有闡明買賣人體器官是觸犯法律的。
慕德利說:“根據1974年人體組織法令(有關法令只是針對死人)所闡明,只要死者或其家屬同意,是可以取走人體器官的。”
慕德利說,大馬沒有任何法令管制買或賣人體器官對象或活動。
無論如何,慕德利說,他是根據《大北馬》向他詢問後,迅速查詢的結果。
麗拉雅斯敏:買賣多涉欺詐強迫
大馬器官移植中心首席協調員麗拉雅斯敏早前也證實,大馬缺少相關法令管制涉及器官交易的現象,這一點令她感到擔憂。
“我們看到許多器官買賣都是來自欺詐、強迫、威脅。雖然我們極力反對器官商業交易,但若沒有一個明確的法令來限制,受害人將得不到保障。”
前收賬員“賣腎養家”
任何人聽了都會心酸
在檳城,被判入窮籍的前收賬員慕拉里(35歲)因被指欠下銀行3萬6000令吉無法償還,聲稱在沒有辦法下週五(4日)通過報章公開聲明要賣腎養家。
慕拉里的“賣腎養家”引起公眾討論:到底他的舉動違法嗎?如今證實只要有買家,慕拉里是可以賣腎的。但,相信這聽在任何人耳裡,心裡肯定是心酸不已的。
器官交易事件須深究
無論如何,慕德利認為,有關人體器官交易的事件必須深入研究,以防止人體器官交易在大馬發生。
慕德利說,大馬律師公會不曾研究有關大馬人體器官交易合法性的情況,他將在全國會會議上提及這件事,不過卻不曉得他們是否有時間討論。
慕德利說,在中國,人體器官交易的對象無論是當地或外國人皆屬非法的,至於在菲律賓則是如果人體器官交易涉及外國人則是非法的。
在新加坡,前天有2名印尼人因為失業生活貧困,因此在中間人穿針引線下決定把腎臟賣給2名新加坡人,因此被控,成了新加坡第一起買賣人體器官被控上庭的被告。
遭冒名申請貸款破產
慕拉里盼買主給合理價
慕拉里聲稱他是遺失身分證后,遭人盜用申請貸款而被宣判破產。
他患有哮喘病及失去工作能力,而且還要養活3名孩子。
詢及他準備甚麼價碼賣腎時,他表示無法出價,只是希望買主可以給他合理的價錢。
慕拉里說,他的妻子(38歲)沒有受過教育,也患有乳房疾病,曾經歷8次手術。
“我的妻子曾表示要和我一起賣腎,但妻子健康情況不允許,而被我拒絕。”
賣腎前諮詢法律公會
慕拉里現在接受社險每月發給的368令吉及檳州福利局為他的每個孩子撥出的100令吉,但這些資助只能勉強應付家庭的每日開銷及孩子學費,慕拉里有時還必須向朋友借錢度日。
他受詢時說,在做這項決定(賣腎)之前,他曾經諮詢法律公會,並被告知他可以這麼做,所以他才通過報章向外界發佈要賣腎養家的消息。
接10多通詢問電話
慕拉里說,法律公會的律師告訴他,他可以這麼做,但必須通過正確的管道與手續申請。無論如何,他會在確定有心要跟他買腎的對象後,才會通過正確的管道決定如何賣腎。
慕拉里也說,在發佈要賣腎養家的消息之後,他收到10多通的電話(有興趣買腎),包括來自新加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