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彭亨‧馬蘭)馬蘭雙溪熱力一間電子遊戲機地下賭場甫開張營業1小時半,即遭馬蘭警方取締,當場起獲15台總值22萬5000令吉的電子遊戲機。
馬蘭縣警區主任佐哈里副警監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,馬蘭警方於11月17日(星期一)下午4時30分,根據公眾情報於雙溪熱力新鎮一間店屋展開取締行動,成功搗破這間暗中操作的電子遊戲機地下賭場。
5男子遭扣留
“警方逮捕了一名身為店主兼賭場負責人的馬來男子(29歲),並且扣留4名身為電子遊戲機操作員的華裔男子,年齡介於28歲至43歲。
被扣者當中,除了店主是來自北根以外,其他4名華裔男子都是雙溪熱力的居民,這些人過去都沒有犯罪記錄。”
他指出,警方所起獲的物品,包括12台“老虎機”、2台撲克牌遊戲機,以及1台馬機,每台價值大約1萬5000令吉。此外,還包括內含現金205令吉的腰包、6枚遊戲機的啟動匙及12個作為籌碼的洋娃娃人偶。
“被取締的電子遊戲機地下賭場原本是一間空的店屋,警方在展開取締行動前,已經掌握了確實的情報,包括店主何時運入遊戲機、何時開始投入營業。”
他指出,業者於當天下午3時開始營業,而警方則於4時30分後展開取締,將店主及操作員一網打盡。
洋娃娃代替籌碼圖騙警方
佐哈里表示,調查顯示,業者在進行地下賭博活動時,以洋娃娃人偶代替籌碼,舉例說,有塑膠袋包裹的娃娃代表1000分以上的積分,無塑膠袋包裹的娃娃的積分則在1000分以下。
取得洋娃娃的顧客,將以該人偶向櫃檯兌換獎金,若數額小的則以其他禮物代替。
他指出,業者使用這種方法主要是為了瞞過警方的法眼。
“警方已援引1953年公開場合賭博法令4B(a)條文,向店主展開調查,對方將被延長扣留至本月20日。
此外,警方將援引1993年娛樂條例4(1)(b)條文,向另4名華裔操作員展開調查,目前他們已獲保釋外出。”
佐哈里表示,這是馬蘭縣警方從2007年至今,所搗破的第一宗電子遊戲機地下賭場,而警方也成功阻止這種非法活動在馬蘭縣內經營。